各公司承保保险公司:
2020年2月26日,应急管理部制定出台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八项措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其中明确规定要落实公司惠企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倡议各公司从业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坚决扛起肩头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尽快出台疫情期间各公司公司惠企政策。经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扩大保险责任范围。疫情期间,对已投保和新投保公司的企业,免费扩展传染病责任:各参保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死亡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赔付。原有公司各项赔偿责任不变,疫情期间已投保企业无需另行签订其他形式协议,采取公示生效办法执行。
二、延长保险合同期限。按照政府对不同类型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根据停工期限延长公司参保企业的保险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应少于一个月。
三、缓缴保费。为缓解疫情期间停产对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对新参保或需续保的企业可适当延缓缴纳保费或分期支付保费。缓缴保费措施建议自企业投保之日起顺延60天内,也可根据根据各公司情况采取按月分期缴纳(不按照短期费率计费)等灵活的保费收缴方式。
四、适当降低保费。对已参保公司的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的,根据实际停产停工时间可对其新保险年度保费给予适当优惠。对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对其新保险年度的公司保费酌情给予较大幅度的优惠措施,建议在原有费率浮动办法基础上再优惠减免保费20%。
五、事故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公司各承保机构可根据参保企业需求,采取协助企业制定防疫方案、聘请专家协助企业审定复工方案、开展网络防疫宣传和线上安全生产教育、提供防疫物资等形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费用按要求在事故预防服务费用中列支。
六、启动快速理赔。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承保保险公司应当特事特办,简化理赔程序,及时支付赔款,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特别是损失明确的理赔案件,应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处理赔偿到位,可缓交或免交非核心要件的损失证明材料。
“疫情当前,保险有爱”,各家公司承保保险公司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担当意识,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帮助参保企业守好复工安全关,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公司服务承诺,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尽快有序平稳恢复。
请各公司尽快出台公司惠企政策并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请各公司将出台的公司惠企措施于2月28日下午18点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hexieankang@126.com),我公司将集中制作宣传材料、文档统一投放至公司合作宣传平台和渠道。
河南省和谐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